【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
检察建议护民生
家用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重大民生项目,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中的安全问题也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
近日,南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辖区内某燃气公司员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时,发现该燃气公司存在对施工人员管理和培训不到位、对用户操作规范使用安全宣传不够、施工时与用户之间沟通不和谐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经认真调查研究,该院向燃气公司发出了“南检建(2023)11号”《检察建议书》。
该燃气公司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针对建议采取了三点措施:一是加强施工班组的培训,提高施工员工的专业技能,增强规范操作意识。二是约束施工班组在施工项目所在地文明施工,减少对当地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与当地居民和谐相处。三是对施工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施工项目建设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符合燃气设计规范。该燃气公司表示,将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理念,确保用户安全用气、服务满意,为南乐县社会安全和稳定作出贡献。
“小”建议,大民生,南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做好检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实质性化解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本源,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南乐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