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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质疑”,终于“常联系” 家庭教育指导“我们随时可以提供帮助”
发布时间:2023-11-14 18:05:01    点击:335次    [关闭本页]

始于“质疑”,终于“常联系”

——家庭教育指导“我们随时可以提供帮助”


“检察官,今天你们作了不起诉,是不是我儿子小强(化名)的案子就结束了,以后不用来了?”小强父亲问。

“是的,不起诉就是最终结果了,以后你再也不用为小强的案件千里迢迢从湖南老家赶往河南南乐这个小县城了,也感谢你这6个月来配合我们对小强考察帮教”郭检察官说。

“谢谢检察官,那以后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小强父亲犹豫地说。

“参加了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后,明显感觉你教育陪伴孩子的责任心提升了,上个月小强还发信息说你们父子关系比之前好了很多呢!”郭检察官继续打趣道,“当初你还质疑我们,把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当做累赘,现在课程随着案件一起结束了,你也解脱了啊。”

“不不不,检察官,我是想以后继续跟着你们学,或者我以后在教育孩子方面遇到了难题还能不能经常联系你们?”小强父亲恳切地说。

“当然可以常联系了,课程虽然已结束,但只要你有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需求,我们随时可以提供帮助”,郭检察官干脆地说。


家住湖南的小强,是一名17岁的中专在校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5月6日被南乐县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6个月。因小强在整个成长过程中父母监护严重缺失,且父母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小强与父母的关系极度紧张。南乐县检察院经过专业评估后,在考察期内对小强及其父母通过互联网开展了为期六周的“线上”家庭教育指导课。2023年11月8日,南乐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强作了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决定宣布仪式上,小强父亲从湖南老家赶到河南南乐,与承办检察官展开了上述对话。



这是南乐县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一个略影。



南乐县检察院自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以来,通过购买司法社工服务、争取本县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支持等方式,组建了一支由检察官、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司法社工组成的专业化团队,积极探索“精准调查+法治宣讲+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提升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监护监督质效。

司法社工通过调查,真实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状况,并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出具调查报告;检察官在个案办理中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法治宣讲,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认清犯罪成本与后果,帮助监护人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家庭教育的关联性,对监护缺失严重的监护人,依法对其当面训诫,当面送达《监护督促令》;家庭教育指导师为教育理念和方法严重不当的监护人量身定制指导方案,从亲情互动、日常陪伴、家庭教育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契合性,定期通过微信、抖音等信息化媒介,向家长们传授和孩子沟通技巧、监管方式和教育方法,采取视频谈话等方式了解涉罪未成年人近况,为家长管护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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