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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五项措施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
发布时间:2011-1-14 08:10:28    点击:1413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五项措施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

 

201118日上午,检察院检察长赵西永、副检察长李相卿一行到县看守所对驻所检察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听汇报、查日志、阅台账、巡视监区、与在押人员谈话、检查远程监控运行等形式,综合了解驻所检察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专门召开会议,就如何按照监所检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春节期间监所检察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再细化。要求驻所检察干警要认真落实“五项措施”,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监所检察工作无盲区。

一是落实日汇报制度。要求监所监察科干警从思想上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安全意识,自戴紧箍咒,绷紧安全弦。驻所干警要坚持24小时全天候搞好监控和监督,监所监察科科长每天向主管检察长汇报当天监管情况。

二是积极排查隐患。驻所检察干警要加强与看守所监管干警的沟通和配合,近期内要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如遇突发或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扼制事态发展,将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防止泄密和在押人员出现意外情况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是准确把握监管动态。详细了解在押人员日常身体状况、思想状况、精神状态和生活情况,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教育他们要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监狱规定,认真反思悔过,积极努力改造。

四是充分利用远程监控系统。要认真落实专人监控制度、登记制度、刻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积极探索创新驻所监督和技术监控监督相结合的新方法,充分发挥驻所检察录音录像监控系统的高科技作用,严肃查处刑讯逼供、“牢头狱霸”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超期羁押情况发生,必要时启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是及时杜绝监管漏洞。要清晰监区安全设施和在押人员动态情况,发现异常,发现漏洞,及时反映,及时建议,及时处理,及时查处,确保看守所安全不出问题,为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营造良好环境。

                   (刘亚江  闫卫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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