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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1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4-1-17 21:23:18    点击:1700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

开展2024年第1次集体学习


1月15日,南乐县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1次集体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主持,党组成员、科级干部、以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二专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第十三专题“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应勇在安徽调研基层检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检察日报社评文章《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段文龙在省检察院召开2024年全省检察工作谋划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第五检察部主任郭春秀和综合业务部主任苏继红等同志围绕“坚持党要管党,加强自身建设”主题作研讨发言。


江艳伟强调,一要坚持好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切实抓好党组理论学习制度的贯彻执行,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效能。二要精选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关乎学习效果,要进一步优中选优,党员干警也要积极推荐优秀内容,使学习有意义、有价值,更具吸引力和更能取得实效。三要深学细悟。不能仅仅停留在集中学习过,还要利用更多时间去深学细悟,学深吃透学习内容的背景、目的、意义,做到学有所获。四要学以致用。“学”是首要,“用”是关键。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强化信念、造福群众、促进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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