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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主要检察业务数据
发布时间:2024-1-25 18:37:36    点击:1296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主要检察业务数据


2023年,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现将南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公开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43人,不捕116人;决定起诉677人,不起诉172人。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4%以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9%以上,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以上。

3.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监督立案11件,监督撤案13件。提出抗诉3件。

4.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对“减假暂”不当提出纠正1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共提出纠正120余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1.民事检察工作。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件,采纳率100%。民事支持起诉13件。

2.行政检察工作。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率100%。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3件,民事公益诉讼14件。诉前检察建议3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1.审查逮捕。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人,不捕13人。

2.审查起诉。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人,不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

3.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15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17人。

五、控告申诉办理情况

共接受群众信访110件。对30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7.58万元。

六、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4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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