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
你有一份清明节前廉洁提醒,请查收!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倡导文明、环保、节俭、安全祭祀,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提醒全体检察干警:节日期间,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做到“七个严禁”,树文明新风,过廉洁清明。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是严禁借祭扫之机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住宿等安排;
三是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卡券等;
四是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五是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六是严禁在祭祀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七是严禁带班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违规饮酒。
追思守正气,万物皆清明。让我们一起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人”,让清明节更加“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