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进村入户,检民携手净化环境
为提升群众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持续发挥省级文明单位对大楼村的帮扶共建作用,共建清朗文明的司法环境,4月9日,南乐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志愿者走进韩张镇大楼村,开展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宏伟、政治部检务督察负责人姚晓静共同带队,结合检察职能,通过发放宣传彩页、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向群众讲解“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具体内容、重要意义,解读检察机关为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而制定的正负面清单、为接受社会监督而采取的公布重大事项填报数据等措施,并结合典型案例宣讲违反“三个规定”的后果、危害,提醒群众自觉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宣传“三个规定”,更多群众知规定、守规定,提高了依法维权意识和参与监督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办案的能力,为全社会践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了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