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夜晚盗伐6棵杨树 判刑了
一晚上盗伐他人6棵杨树,经南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一男子田某被以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田某手中没钱了,看到田地里面种的很多树,晚上也没人看着,他就想盗伐树木卖了换钱花。在踩好点后,2024年2月7日晚,田某谎称在南乐县千口镇某村买了几棵树,让其儿子等人帮忙伐树、运输。2月7日晚至8日凌晨,田某等人在千口镇某村农用地中砍伐他人杨树6棵,并将树锯成段装入三马车运送至张果屯镇某村一粮食收购点。后经南乐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6棵杨树价格为4376元。案发后,田某赔偿树木所有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砍伐他人树木后盗走,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田某案发后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法庭综合考量做出了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没钱花了应该靠劳动去挣钱,偷盗他人财物是犯法的事,伸手必被捉,田某盗伐6棵杨树,成了罪犯被判刑还处罚金并赔偿损失,得不偿失,希望大家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