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五型”机关】开展检察公开听证 促进程序监督透明
4月19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就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12起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以社会监督广泛参与、法律程序公开透明的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听证会,该院特邀到了5位听证员,分别在人大代表、心理咨询师、企业代表、居民代表中选取,“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的值班委员也现场参与,充分代表了社会各界的声音。会上,该院案件承办人汇报了案件的审查起诉情况和拟处理意见,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补充意见及其自身的态度、认识。在检察官和听证员的释法说理、耐心疏导下,犯罪嫌疑人深切感受到了自己违法犯罪的后果,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后悔,纷纷表示要遵纪守法、学法懂法,教育好身边人,为社会多做贡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各类疑难案件,这是对检察工作的制度性要求,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根据《意见》要求,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积极拓宽听证案件适用范围,做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听证全覆盖,特别是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案件及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进行听证,以最大的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和价值。
听证员们在听取主办检察官的案件汇报
听证员根据案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