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无证酒驾被罚款 再次无证醉驾……
一男子因无证酒后驾驶2019年就被处理过,本该悔改的他不吸取教训,2023年12月又一次无证醉驾被南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端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2019年3月端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500元;2020年9月因犯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端某不知悔改,2023年12月12日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南乐县城关镇街道上行驶,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事故,端某被当场查获。经濮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端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7mg/100ml。案发后,端某赔偿事故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端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端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从重处罚;其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鉴于端某到案后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法庭综合考量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醉酒驾车本就很危险了,无证醉酒驾驶就是极度危险了,本案中端某就是这样发生了交通事故。端某因无证酒驾被处罚过,但不知悔改,非要与法律拧着干,再次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事故,被拘役、罚金还要赔偿损失,得不偿失。希望端某和广大群众从此案中吸取教训,自觉遵纪守法,做良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