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管理】南乐县检察院召开
刑事案件“评查+讲评”研判会
为深入贯彻省市检察院关于“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要求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2024年5月27日下午,南乐县检察院召开刑事案件“评查+讲评”研判会,深入查找问题,全面剖析原因,以案促改、以评代训,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玉民、李相波以及刑事检察部门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在案件讲评中,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玉民详细解读了《2024年1-4月全市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分析》,对涉及南乐县检察院的重点案件进行了讲评,以韩某交通肇事案、姚某盗窃案、王某寻衅滋事案等具体案件为切入点,指出了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存在的能力问题和具体表现,归纳了诉判不一案件、未经退查程序公安机关撤回案件、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后至今仍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等三类案件中存在的法律监督漏项,通过讲评总结焦点问题,明确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写作、案卡填录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从更新司法理念、坚持证据裁判规则、落实“三个善于”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在案件讲评过程中,上述具体案件的承办人介绍了有关案件的办理情况,认真记录评查的具体问题,照单全收,对存在的问题从办案理念、责任意识、证据标准等方面谈认识体会,并提出下一步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围绕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进一步落实上级院关于刑事案件“评查+讲评”机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市检察院印发的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分析等指出的问题,刑事检察部门要积极开展好个案评、类案评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全面剖析原因,以案促改、以评代训,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二要学好考评标准。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认真研究学习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全市刑事检察业务工作分析通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全市基层检察院考评标准等刑事检察业务评价标准,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避免自己办理的案件出现类似问题,全面提升案件质效。三要培育精品案件。刑事检察部门要深入开展刑事案件“评查+讲评”,通过“评优+评差”的方式,大力培育精品案件,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刑事文书释法说理水平,推动“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有序进行,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