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五型”机关】包粽子、诵“廉”诗——文明廉洁过端午
端午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也是最具有“廉洁”气息的传统节日。至此仲夏之交,我们包粽子,传承民俗文化;我们品读古诗,倡导廉洁文化。
为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文明型、廉洁型机关建设,6月7日上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20余名干警(家属孩子)开展包粽子、诵“廉”诗活动。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会丽参加此次活动。
包一粒玉粽,颂一部诗篇。活动现场,干警们一起包粽子、诵读经典廉洁古诗词,分享对传统文化、廉洁文化的理解。在包粽子、诵“廉”诗活动的过程中,干警们诵读浪漫诗篇,抒发爱国情怀;“洁廉衣,紧廉绳”,绷紧纪律之弦,严住廉洁底线。也有部分干警家属带领放假的孩子一起包粽子,教孩子如何包粽子,孩子们认真学习,用稚嫩的双手“折、放、包、缠”。“端午节 包粽子……”期间,孩子们不约而同地唱起了端午节歌曲。现场充满浓浓的传统文化氛围。
该院将传统文化节日活动融入“五型”检察机关建设,此次活动将文明单位建设、廉洁文化建设与端午习俗完美结合,增进了干警凝聚力、向心力,强化了廉洁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廉洁”链接:
“廉洁”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伟大诗人屈原的作品中。《楚辞·招魂》一文中写道“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意思是“我年幼时秉赋清廉的德行,献身于道义而不减轻。”《楚辞·卜居》中写道“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意思是“廉洁正直,使自己保持清白。”
节前特别提醒全体检察干警:
端午粽叶悠悠香,廉政提醒声声响。
“十个严禁”记心上,“八项规定”莫相忘。
清正廉洁挂心间,良好风气塑形象。
廉洁安康过端午,遵纪守规不放“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