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两代参军 检察支持救助
吴某某,女,今年60岁,住南乐县近德固乡。2024年6月1日21时,吴某某被同村史某某驾驶电动车撞伤,造成锁骨骨折,经医院手术治疗静养休息。
由于史某某驾驶的电动车没有相应的保险,事发后史某某本人也不支付医疗费用。而吴某某的丈夫赵某甲和儿子赵某乙均在部队服役后光荣退伍,在家务农,收入微薄。该起事故造成的巨额医疗费用压在了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也难住了曾经的军营男子汉。
2024年7月19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吴某某的支持起诉申请后,组成专门办案团队,调取交警大队处理事故卷宗、医院诊断治疗病历等证据,于7月26日依法支持起诉。同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系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又联系南乐县红十字会,提供救助资金2000元,缓解负担的医疗费用。
2024年7月31日,该案已经顺利诉讼到南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