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盗挖集体的芍药根 一男子被判拘役
芍药根是一种中草药,很多村集体或个人把种植芍药作为致富的手段。南乐县一男子赵某得知该县西邵乡某村集体种植了大量芍药后,决定薅一薅集体的“羊毛”,盗挖该村种植的芍药根卖钱,结果被抓。近日南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赵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23年11月,赵某在赶集时看到有人收芍药根,并打听到西邵乡某村集体种植了几百亩芍药。他就打起了小算盘,认为集体的东西不挖白不挖,自己挖点芍药根卖钱好准备过年。说干就干,11月29日,上午八、九点钟,赵某骑着三轮车,带着铁锹来到西邵乡某村西南,找到了芍药地,发现芍药地里没人,还种有小树,很隐蔽不容易被发现,拿起铁锹就挖起来芍药根。把三轮车车厢挖满,他就骑车回去了。没有被发现他胆子越来越大,第二天又到该处挖芍药根,连挖了几天,直到12月5日,西邵乡某村负责巡逻的人员发现有人盗挖芍药根,向村干部汇报后组织人员将正在盗挖芍药根的赵某抓获,并当场报了案。
案发后赵某如实进行了供述,民警在赵某家中发现并查扣了被盗挖的芍药根共678斤。经南乐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盗芍药根价值2712元。赵某在案发后主动赔偿某村损失,得到了该村的谅解;赵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具结。2024年7月14日南乐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7月19日,法庭采纳南乐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赵某做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