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醉酒开车封堵公司大门被判罚
南乐县一男子吴某以身试法,醉酒后驾车封堵某公司大门,被查获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2023年12月28日16时许,吴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到县产业集聚区某公司大门口,将汽车堵在该公司门口。他人报警后,吴某被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78.35mg/100ml。
吴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其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院综合考量依法判决: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检察官提醒:醉酒后驾车上路行驶是犯罪行为,封堵他人大门更不该,要受到刑事处罚,终生留下污点。希望大家从吴某身上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守法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