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告
公益诉讼举报电话
0393—6222000

12309检察服务大厅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电话:6866062

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举报电话:
12309、0393-6866071、6866072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委员联络平台
微信
官方微信
12309
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业务
检察业务
【法在身边】邻里起纷争,致人轻伤、赔五万、判刑罚
发布时间:2024-9-18 17:46:58    点击:283次    [关闭本页]

【法在身边】邻里起纷争,致人轻伤、赔五万、判刑罚


南乐县一女子张某因琐事与人打架致对方受伤,结果赔五万元还被判刑。


张某与同村村民刘某因琐事产生矛盾,2024年3月27日9时许,刘某与张某在张某家门口发生争吵,继而二人扭打在一起。其间,张某将刘某推倒在地,并骑在刘某身上打刘某。在二人打架过程中,张某将刘某打伤。后经公安机关鉴定,刘某左手骨折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张某自首,张某家人代为赔偿刘某五万元,刘某对张某表示谅解。

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某案发后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本案系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起,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且张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张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法庭综合考量依法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邻里纠纷等琐事靠暴力解决是不行的,张某的教训大家一定要吸取,有了纠纷要冷静,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解决掉或者找村里调解机构解决,和谐社会需要大家共同来建设和维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 2010-2025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08106465号   
地址:南乐县县城南环路西段北侧   电话:0393-62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