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9月13日下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会丽向全体干警传达了上级政法委下发的《号召全市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通知。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要学习潘非琼同志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始终捍卫公平正义;要学习潘非琼同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要学习潘非琼同志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据了解,潘非琼同志生前系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非琼同志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26年,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恪守法治信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7次,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第六届辽宁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20多项称号。2018年11月,潘非琼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潘非琼同志去世后,辽宁省委追授他“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体干警表示,要以潘非琼同志为榜样,大力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新时代检察精神,忠诚履行职责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