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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普法宣传 促进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2024-9-25 22:24:43    点击:126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普法宣传 促进养老服务


为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老年人防诈骗意识,提高老年人识别与应对各类诈骗手段的能力。9月23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蔡民起带领检察干警深入南乐县众康医养院,通过“走访+宣传”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以发放宣传册、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向老年人揭露投资“养老项目”、提供“养老服务”、推销“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关爱”、冒充“公检法”验资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套路”,提醒老年人群体不要轻信可疑电话、短信,不要随意给陌生人转账、汇款,增强老年群体防诈骗意识,守好“养老钱”。蔡民起主任向老人讲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职能,鼓励引导老年人因权益受损而不敢、不能等原因提起民事诉讼的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老人们纷纷表示,检察官的讲解通俗易懂,大家听懂了、也明白了遇到这类问题该如何处理,感受到了来自检察机关的关怀和温暖。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检察重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持续开展送法活动,从司法层面建立对老年人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高质效办理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为构建充满安全感、幸福感的养老环境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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