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司法救助,让孩子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在见到孩子们之前,我们担心她们会因为巨大的家庭变故而变得性格孤僻。见到孩子们的时候,她们正和爷爷在门口玩耍,手里拿着玩具,对我们的到来感到惊奇。看到我们带来绘本和故事书,孩子们很是开心,并有礼貌地表示感谢。听孩子爷爷说,之前孩子看到这么多人还有点生分,现在要开朗很多了。
被救助的姐弟三人(文中均为化名)苗苗(11岁)、童童(9岁)和天天(4岁),其父亲于2024年2月涉嫌刑事案件入狱,母亲被杀害,孩子们失去了母亲,同时也失去了父爱,现由祖父母抚养。经调查核实,她们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南乐县检察院即刻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与濮阳市检察院联合推进,最终与河南省检察院联合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10月18日,南乐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一行来到寺庄乡,为三个孩子送去国家司法救助金,并详细了解孩子们的心理状态及其家庭现状等,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
孩子们很乐意和我们互动,给我们分享上幼儿园的故事,展示自己看书识图的本事,跟我们合影留念时也会开心地看着镜头。我们知道她们都是性格开朗、积极阳光、富有爱心的孩子。虽然没有了父母的陪伴,生活陷入困境,但爷爷奶奶十分用心,把她们培养得很好,孩子们在学校也都很优秀。临别时她们有点不舍,我们告诉她要回去工作,有时间还会来看他们,她们这才依依不舍和我们挥手告别。
回去的路上,我们回想起这些年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历程,并和妇联的同志一起分享参加公益活动的心情,讲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措施,探讨儿童关爱方面的做法。
这些年,我们依法履职,带着朴实的情感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致力于做一个党和国家温暖的传递者,帮助更多受害者家庭收获希望,让被救助人脸上增添笑容,让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一个个温馨的画面,也带给我们同样的温暖,让我们做好这份工作的决心更加坚定。
今后,南乐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托司法救助平台,及时关注和解决司法救助对象各项“急难愁盼”问题,做实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努力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情、展现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