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情系未成年 跨越百里送温暖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彰显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帮助困难未成年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南乐县检察院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新模式,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案司法救助申请人家住平顶山市鲁山县瓦屋乡一个小村庄。11月12日,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郭春秀一行驱车奔赴500公里外的申请人家中,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一未成年被害人父母手中。
基本案情
2023年,被害人小杨(化名)独自一人从平顶山来到南乐县某KTV打工,不料落入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陷阱。为了达到让小杨去KTV陪唱挣钱的目的,两人对小杨采用殴打方式,对其长时间非法拘禁,致使小杨身体有大面积伤痕。并且两人严重违背小杨本人的意愿,强迫她卖淫,小杨的身心都受到了严重伤害。因两人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被害人特此申请司法救助。
雪中送炭,传递司法温暖
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救助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家庭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与申请人及其父母多次沟通交流。交谈中,该院干警知悉小杨因案受到严重惊吓,害怕独处,心理问题严重。为抚慰救助申请人因案遭受的心理创伤,承办检察官耐心予以心理安抚和疏导,鼓励其勇敢面对,尽最大努力帮助其走出阴影、消除心理阴霾,让其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通过审查,确定小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南乐县检察院迅速提请县政法委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经同意,该院向小杨发放了6500元司法救助金。随后,郭春秀一行立即驾车远赴平顶山送到救助申请人家中,并陪同小杨的父亲去银行查收。
“我们不仅要让因案受困群众拿到司法救助金,更要让其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一直在关注着他们。司法救助不仅是物质上的给予,更是精神上的慰藉,鼓励他们走好今后的路。”该院干警表示,下一步,南乐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司法救助对困难群众解危济困、雪中送炭的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