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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对新入职检察人员进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4-11-21 18:06:41    点击:295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对新入职检察人员进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专题培训


11月20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2024年新入职检察人员“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专题培训,持续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此次专题培训会旨在教育引导新入职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解决新入职检察人员“不会填报”“不愿填报”“不敢填报”的情况,切实做到准确填报、应报尽报。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会丽传达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强调了纪律作风相关要求。


政治部副主任、检务督察专干姚晓静对最高检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填报的情形和要求进行了讲解,组织了实操教学,强调了填报要求和违反规定的后果,现场为新入职检察人员进行答疑解惑。

该院新入职检察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此专题培训,进一步认识到“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工作中将持续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做到“逢问必录”、“如实、规范”填报,知敬畏,守底线,将廉洁从检的“第一粒扣子”缝的更牢、扣的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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