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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要闻
南乐县院民行检察跨越式发展做法被高检院转发
发布时间:2011-7-4 10:09:45    点击:1934次    [关闭本页]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为题,转发了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做法。这是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次转发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做法。

去年以来,我院党组按照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需要和扎实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立足自身职能,弘扬“六超精神”,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监督工作格局进行了重新审视、重新谋划和重新塑造。

为消除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现象,我院明确了“转观念、强基础、抓重点、树亮点,以点带面,强力推进,努力实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思路,树立起正确的工作导向。将推进民行检察跨越式发展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随时研究,着力推进。将2010年和2011年,分别确定为民行检察“推进年”和“跨越年”,彰显工作态势,提振干警士气。研究出台了《关于推动民行检察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意见》,制定10项具体措施,确保推进工作有章可循,运作有力。如选派包括民行干警在内的五名检察官,赴“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挂职学习两个月;选派两名民行业务骨干,到县法院挂职办案两个月,外扩眼界,内强素质,增强创造性,提升执行力。内部蓄势,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积聚了动力。

为弥补民行检察起步较晚、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监督范围不明确、手段不完善、环境不理想等先天性不足,我院主动找到“娘家”,起草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形成促进和制约法、检两院民事、行政审判与监督工作的共同规范,为民行检察深入、健康、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与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彼此分工、相互配合的工作规范,形成了促进依法行政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根据需要,我院投资40余万元建成全省第一个“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服务网络”,实现对全县31个行政执法单位网上实时动态监督。协调县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案件法检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对现行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相关程序,逐一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工作合力。与县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在人社局设立“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及时受理和审查涉及拖欠工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等民事申诉案件,联合维护新形势下这一热点领域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各方的重视、支持与配合,为开展民行检察监督搭建起坚实而宽阔的工作平台。

为解决案源匮乏这一制约民行检察跨越式发展的“瓶颈”问题,我院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切实加强群众工作,努力打造“亲民检察”。为了更广泛地服务群众,我们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宣传手段相结合,进一步拓展民行检察工作空间。采取建立工作站、聘请联络员、开通门户网站和科长博客、建立代理申诉网络平台、组建法律工作者QQ群、通过移动飞信群发短信、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以及上街宣传、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工作,扩大影响,拓展案源渠道。2010年,我院共受理当事人申诉及群众来访70件次,较往年翻了一番还要多。为化解矛盾、减少诉累、节约资源,我院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说理制度》,要求对决定不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必须向当事人充分说明不提请抗诉的依据和理由,规定了说理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我院还制订了《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制度》,确立了“息诉与抗诉并重”、“依法受理、负责到底、及时息诉、群众满意”、“依法办案与教育感化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息诉工作原则,明确了息诉条件、息诉措施、息诉程序、工作评价和检察和解等具体工作规范。去年以来,我院共息诉或和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诉讼积怨。

围绕一个中心,探索多元监督,实现工作跨越。一是坚持以提请抗诉为中心。去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58件,立案审查43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9件,建议市院提请省院抗诉3件,均被上级院采纳,提抗量和采纳率均居全市第一。二是把提请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运用《再审检察建议书》,直接建议县法院启动再审程序4件,均被法院采纳,在保证监督力度的同时,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强化了同级监督。三是把纠正错误裁判与纠正违法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运用《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2件(次),维护了司法公正。四是积极开展执行监督工作。建议审判机关依法纠正执行活动中存在的个性问题10件,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开展。五是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积极探索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通过督促商务、粮管等单位起诉6件,为国家收回被占土地13000平方米。通过支持起诉租赁合同纠纷案116人,帮助16名下岗职工挽回损失3万余元。六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初见成效。探索运用《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行政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方式,对存在违法行政行为或监管不力的15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监督纠正,在推动优化执法理念、转变执法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以来,关于我院民行检察工作的经验、信息,已有3 篇被《检察日报》刊发,19篇被新华网、正义网等媒体采用。我院推动人大出台《决定》、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选派干警挂职锻炼、实行民行案件说理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服务网络、多措并举推进民行检察深入发展等做法,分别被省院和高检院转发、推广。今年41日,省院特邀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422日,全市民行检察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省院民行处长乔志华亲临会议调研、指导。市院郭建新检察长称赞南乐县院的民行检察工作是全市检察工作的“国宝”、“名片”和“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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