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闫伟东、任维娜)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中,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前后四次召开联席会议,最终在7月份与县公安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另案处理”案件的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另案处理”的5个适用条件;建立了“另案处理”理由说明制度,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应随卷移送“另案处理”理由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确立了跟踪检查制度,检察机关对“另案处理”案件要建立台账,跟踪到案件办理结束。
这一《管理办法》出台后,受到了上级院侦监部门的高度关注,省、市院侦监处领导多次到该院调研指导,濮阳市院侦监处已经把该《管理办法》在全市侦监部门推广。省院侦监处领导表示,在目前没有具体的办理“另案处理”案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该《管理办法》目前可以作为办理“另案处理”案件的参照标准。
至目前,该院按照这一《管理办法》办理“另案处理”案件,已经督促法院判决7案9人,移送法院起诉1人,上网追逃3人,撤案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