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黄兰芳
干部监督管理需要强力反腐,剜毒瘤、去腐肉,起到“杀一儆百”的惩戒警示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上至正国级官员,下至基层党员干部,只要涉腐,无不应声拿下,可谓“治得狠”。然而,党培养一个干部要倾注大量的精力,很不容易。其腐败堕落也对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而这种损失不是说处理了多少干部、什么级别的干部就可以挽回的。因此,在“治得狠”的同时,也需要“惩得早”,早提醒、早治疗,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干部走向腐败的过程,是积小成大、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一个由理想信念脱缰到“犯小错”再到“犯大错”的过程。对干部的管理监督,要“治得狠”更要“惩得早”。当干部出现犯错事实或苗头时,如能及时惩戒,把问题遏制在摇篮里,还有机会把干部从腐败深渊边缘拉回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发挥巡视遏制作用,涉及一般性问题的,要通过反馈、谈话、教育、警示、诫勉,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抓早抓小。”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如同身体保健、治病救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防重于治。除了反腐治“已病”这个“标”,关键要治“未病”这个“本”。反腐起到惩戒警示作用,治未病才是最佳战略,抓早抓小才是减小损失的最好办法,才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关心。防治腐败的思路要从打“虎”拍“蝇”的“狠治”向“抓早抓小”的“早惩”转变,查找制度的漏洞,建立抓早抓小制度。
“惩得早”要打理想信念的“预防针”,增强免疫力抵抗力。要汇编落马官员的忏悔录,作为“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及早拧紧“总开关”。
“惩得早”要扎紧制度的“铁笼子”,让权力多“晒晒太阳”。强化监督和制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惩得早”要构筑落实的“防火墙”,下日常功夫堵住源头。对干部身上一些蛛丝马迹、苗头性的小问题,一旦发现就要早咬耳朵、扯袖子、敲警钟,治病于未发之前;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坏毛病,不能有“少见多怪”“不足为奇”的心态放任其蔓延,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治病于初起之时;对那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菌”,一旦发现,就要及时“打针”,防止小疾传染、沉疴癌变,治病于病发早期。
(纪检组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