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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院“阳光家园”家长法制课堂走进乡镇社区
发布时间:2015-11-3 14:50:26    点击:1082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院“阳光家园”家长法制课堂走进乡镇社区

 

   10月29日——30日,南乐县院组织民行局、未检科、元村镇检察室,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了以“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家庭预防”为主题的家长法制教育课堂――“阳光家园”家长法制课堂,通过搭建司法机关与家庭共同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平台,进一步增强了家长的法制观念和监护责任意识,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今年6——9月份,南乐县元村镇、千口镇分别出现了两起失学少女殴打在校女生、未成年人拦路抢劫案件,在全县范围内及网络上均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而这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为辍学在家、失学、失管的未成年人,反映出失学、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何法制教育的缺失。为此,南乐县检察院决定由未检科、元村镇检察室、民行局联合组成阳光家园家长法制课堂宣讲团,携带展板、资料、音像制品等资料,深入乡镇、社区对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咨询工作,打破原有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农村的界限,在各乡镇人口流量较大的集会、主要街道、田间地头、农户农家,集中宣传基础法律常识及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印发了2000余份“致未成年家长的一封信”及相关法律宣传手册800本。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家长充分发挥家庭的基础教育作用,平时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沟通,及时发现孩子的问题和不足,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尽早纠正,杜绝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教育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计划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赶集会、进社区、到农家、户外电子屏、乡镇检察室设立的宣传版面等形式,将家长作为法制教育的辐射对象,将普法宣传系统一体化,形成法制教育宣传合力,对全县12各乡镇322个行政村的未成年人的家长,以阳光家园家长法制课堂为平台,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的家长法制宣传教育衔接。通过宣传,家长们纷纷表示,平时自己接触法律知识较少,检察机关集中送法开展法制宣讲,形式很好,作为家长首先应该加强法制学习,提高法制意识,通过日常的生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筑牢青春防线,健康茁壮成长。

 

              (据南乐县院办公室、未检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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