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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要闻
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参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17-8-28 11:01:41    点击:1441次    [关闭本页]

   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参与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2017年7月2日上午,在南乐县第四实验小学召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题教育会,涉嫌违法犯罪的部分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参加到场,县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团委等单位负责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玉民主持。

会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玉民介绍了召开这次专题教育会的背景和目的,正是基于2017年上半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群发的特点,县检察院经充分调查研究后,形成了《关于近期南乐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群发的调查报告》,多次向县政法委领导汇报后,经政法各部门充分协调后,决定召开这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题教育会。

会上,首先播放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片《把青春留给忏悔》和《丢失的面子》,由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缺位, 4名未成年人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接着,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蔡民起以“敬畏法律 护航青春”为题目,采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方式,给大家解读了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法律后果,做了一场生动而令人警醒的法制报告会。

 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田性杰,介绍了2017年上半年南乐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治安处罚40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立案28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率呈现出高发、群发的特点,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会上,县政法委综治办主任李永鸿指出,第一,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定要牢记自己的法定监护职责,做一个合格的父母,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第二、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合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常态机制,联合妇联、团委、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动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教育、预防、打击、帮教、挽救同步进行,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设。第三,积极开展“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司法预防”,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参与,才能真正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参观了南乐县检察院建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该院检察官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发放了法律宣传手册。(县检察院未检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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